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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公示

时间:2017年12月23日浏览:

综合成绩=初试综合成绩70%+复试成绩30%

初试综合成绩=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成绩80%+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20%

复试成绩=笔试30%+外语20%+面试50%

原则上,对于初试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中,复试合格者优先录取。其余参加复试调剂的学生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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