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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2020年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5月09日浏览:

转发教务处通知:

各学院(校区):

为加快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改革,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2020号)和《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建设与认定办法(试行)》(晋教高〔20197号),学校决定开展择优推荐2020年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范围、数量及要求

2020年度拟认定的精品共享课程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四种类型。凡是列入教学计划,且已经过一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的课程,均可申请认定。认定课程以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以及创新创业教育课为重点,适度兼顾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通识课。鼓励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申报;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课程申报。

2019年获得省级立项培育和建设课程可以再次申报认定。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精品共享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有承担立项建设课程者,不得另外申报其他课程。

二、申请课程认定的条件

1. 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原则上为副教授及以上),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也可担任课程主持人。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2. 课程内容与教学设计。坚持立德树人,课程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教学设计要遵循教育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构建教与学新型关系,课程知识体系科学,针对性强,资源配置合理,课程资源丰富。线上课程适合在线共享学习和混合式教学。线下课程可在共享平台静态共享。

3. 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通过课程平台,教师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及时开展指导与测评。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4. 教学效果与影响。课程共享范围广泛,应用模式多样,申报课程在本校教学过程中应用效果较好,教学方法先进,能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推动课程普及和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 课程平台支持服务。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有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管理,确保上线课程的内容规范及技术水平。

6. 以上条件适用于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和线下三类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可适当突破以上条件。

三、申报材料准备及报送要求

1. 申报材料:每门课程申报材料包括课程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线上课程还需填写线上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3)。

2. 报送形式:本次申报课程需提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课程类别+课程名称”。

3. 报送时间:请各学院于2020515日前对拟申报课程资格进行初审,并将所有材料(申报书、各单位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四、评审与推荐

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认定。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 我校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

2. 我校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课程)

3. 线上课程数据信息表

4. 我校精品共享课程申报汇总表

 

我校教务处

2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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