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本科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规定,经过个人申报、校院两级审核,评选出了我校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名单见附件)。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3个工作日,望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若存在异议,请务必在6月16日上午10:00点前向学生工作部反映。(电话:3920312)
学生工作部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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