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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毕业生2021年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26日浏览:

各班级:

根据《中北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我院2021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1届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

按照《我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20〕11号)有关规定进行。

三、单项奖学金评选安排

(一)学业进步奖

1.个人申请:5月6日—13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我校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报学院学生科(学院楼120办公室)。

注:为激励学生进步,学业进步奖要求当学年无挂科,当学年较前一学年进步的程度符合条件,前一学年有无挂科都不影响该奖项申请。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2.学院审核并进行公示。

(二)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1.新增赛事备案:4月26日—5月6日,新赛事申请、定级、备案:在已公布的《2020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已有赛事汇总表》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2020.10.1—2021.5.1,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于5月6日前报至该学院学生科,7日学院将申请统一报至学生处管理办。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不再予以认定。

2.赛事定级:5月8日—5月10日,根据竞赛活动的权威性、实际效果和影响程度确定赛事级别,并在“红色太行”网站公布《2021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

3.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项目申请:5月11日—5月17日,携带《我校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证书复印件1份至本学院学生科(学院楼120办公室)进行申报。

注:证书下发时间必须在2020.10.1—2021.5.1之间。

4.学院审核并进行公示。

5.论文及专利评选安排

(1)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2020.10.1—2021.5.1之间。

(2)个人申请:4月26日—5月14日,申报学生填写《我校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在“红色太行”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同时向学院学生科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或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刊物退回)。

(3)学院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

6.有关要求

(1)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2)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3)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4)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5)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三)文体荣誉奖

文体荣誉奖申请流程及要求,与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相同。

(四)特殊荣誉奖

1.个人申请:5月6日—5月14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我校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报学院学生科。

2.学院审核并进行公示。

 

 

 

     美高梅电子娱乐游戏app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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