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中关于在评优过程中实施“异议期”制度的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评比结果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布,望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若存在异议,请务必在3日内向学生处管理办公室反映。
电话:3942633
上一篇: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的通知
下一篇:我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优良学风班”评选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