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14]16号)、《我校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11]16号)、《我校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11]13号)、《我校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2011]14号)规定,经过各学院答辩、审核,评选出了我校2019/2020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获得者,现将评优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3个工作日,望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若存在异议,请务必在10月22日下午18:00点前向学生处管理办公室反映。
电话:3942633。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