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标准
校教〔2020〕9号
本标准适用于我校各学院或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本标准依据《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校教〔2017〕21号)制定。
本标准共包含5个指标,涵盖14个要点。
1 毕业设计(论文)目标
1.1 有明确的毕业设计(论文)目标,能有效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
1.2 毕业设计(论文)目标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四种能力培养中的三种:设计/开发解决方案、研究、使用现代工具、沟通。
2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2.1 选题能保证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真题真做,一生一题,能有效支撑毕业设计(论文)目标的达成。
2.2 题目难度恰当、工作量适中,学生经过努力能在给定时间内完成规定任务。
2.3 形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审核机制,并有效执行。
3 指导教师
3.1 指导教师数量满足毕业设计(论文)需要,符合《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规定。
3.2 指导教师具有足够的专业水平和指导能力。
3.3 指导教师明确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职责,有足够的精力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并不断改进工作。
4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
4.1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合理、规范,针对主要环节建立了质量监控制度,执行有效。
4.2 具有完善的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指导、说明书(论文)撰写指导等方面的措施并有效落实,对学生指导到位。
4.3 为学生提供了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必要的实验或实践条件。
5 目标达成评价
5.1 有明确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标准,标准涵盖了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目标,能反映毕业设计(论文)目标达成情况。
5.2 毕业设计(论文)评价制度和程序科学合理,评价标准执行严格,评价意见客观真实,针对性强。
5.3 能证明评价结果用于后续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改进。
我校校办 2020年5月15日印发